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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資訊
- 108年12月9日前之採購資訊,請至司法院舊版網站瀏覽。
序號 | 標題 | 張貼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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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務採購案派駐人員內部申訴管道
受理單位:
總務科(勞務承攬案之履約管理單位)
申訴方式:
口頭:告知總務科勞務採購案承辦人員。
書面:親送或郵寄至總務科。(402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電話:04-22600600#7240
傳真:04-22601109
電子郵件:tchgeneral@judicial.gov.tw
申訴流程:
1、先回覆申訴人已收到申訴意見。(不受理匿名申訴)
2、會同相關單位共同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及檢討。如申訴內容為承攬人違反勞務承攬契約,履約管理單位即依契約要求改善或罰款,並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3、申訴辦理結果,將於完成後1週內回覆申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