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轄事件
(一)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之民、刑事訴訟上訴案件。
(二)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裁定之抗告案件。
(三)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第一審案件(以本院為第一審)。
(四)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二、管轄區域
本院現有轄區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等一直轄市、三縣,管轄之一審法院有臺中、彰化、南投、苗栗四地方法院,管轄總面積約9,21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