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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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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度上字第000296號張馨文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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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叁年柒月拾玖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月決113上296字第06979號

主旨:公示送達張馨文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上字第296號李宗祐與羅澤杉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張馨文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江丞晏
 

  • 發布日期:113-07-22
  • 更新日期:113-07-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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