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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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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度訴字第000002號阮湘陵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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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吉決113訴2字第6798號
 
 
主旨:公示送達阮湘陵(原名:阮翠姮)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3年度訴字第2號賴兆仁與阮湘陵(原名:阮翠姮)間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29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言詞辯論,受送達人阮湘陵(原名:阮翠姮)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5  日
 
 
 
書  記  官  梁棋翔
 
 
  • 發布日期:113-07-16
  • 更新日期:113-07-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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