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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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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001358號邱冠瑋之刑事判決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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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和112上訴1358字第061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邱冠瑋之刑事判決正本及刑事附帶民事訴
      訟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上訴字第1358、1361號邱冠瑋等偽造貨幣
      等案件及112年度附民字第245號損害賠償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7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一庭


書  記  官  涂村宇


                                                  
 

  • 發布日期:113-06-28
  • 更新日期:113-06-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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