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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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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03號張愈敏之準備程序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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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群決112上203字第05306號

主旨:公示送達張愈敏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2年度上字第203號黃忠欽等與梁朝雄間分割共
    有物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8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35
    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
    ,受送達人張愈敏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書  記  官  謝安青




函 稿 代 碼:E009-4 期日通知書公告(一) 
股       別:群股

  • 發布日期:113-06-04
  • 更新日期:113-06-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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