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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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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度金上訴字第000357號彭正宇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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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竟113金上訴357字第053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彭正宇之刑事判決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金上訴字第357號彭正宇加重詐欺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3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九庭
 
書  記  官  黃湘玲
 
  • 發布日期:113-06-04
  • 更新日期:113-06-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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