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金上訴字第002875號紀惠綺之刑事判決正本

字型大小: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和112金上訴2875字第0472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紀惠綺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金上訴字第2875號紀惠綺違反洗錢防制法
      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6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一庭


書  記  官  涂村宇


                                                   

  • 發布日期:113-05-20
  • 更新日期:113-05-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