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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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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度上訴字第000222號陳維均之刑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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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萬113上訴222字第043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陳維均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上訴字第222號陳維均等傷害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6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庭


書  記  官  翁淑婷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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