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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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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000589號王茂樹即Geroge Wang、王錫圭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民事庭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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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叁年叁月伍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怡決110上易589字第 02130 號
 
 
主旨:公示送達王茂樹即Geroge Wang、王錫圭之本院110年度上易字第589號113年4月25日下午4時10分準備程序通知書及112年11月16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本院113中分慧民怡決110上易589字第02011號民事庭函各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0年度上易字第589號王進國等與王勝發等間變價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民事庭函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王茂樹即Geroge Wang、王錫圭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第29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王茂樹即Geroge Wang、王錫圭應按時到場。
 四、本公示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5  日
 
 
書  記  官  王譽澄
 
  • 發布日期:113-03-06
  • 更新日期:113-03-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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