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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000508號莊如麟(CHUANG JULIN)之開庭通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参年貳月廿柒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德決111上易508字第01864號
主旨:公示送達莊如麟(CHUANG JULIN)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1年度上易字第508號與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第34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莊如麟(CHUANG JULIN)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書 記 官 賴淵瀛
- 發布日期:113-02-27
- 更新日期:113-02-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