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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家上字第000115號鄧文(即鄧福華之承受訴訟人),鄧安德,鄧明玉(即尹蘭)之開庭通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祥決112家上115字第 01787 號
主旨:公示送達鄧安德、鄧文(即鄧福華之承受訴訟人)、鄧明
玉(即尹蘭)之113年4月26日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2年度家上字第115號鄧安邦等與鄧安德等間分
割遺產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
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
35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
序,受送達人鄧安德、鄧文(即鄧福華之承受訴訟人)、
鄧明玉(即尹蘭)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書 記 官 陳緯宇
- 發布日期:113-02-26
- 更新日期:113-02-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