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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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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002487號曾盈順之刑事審理傳票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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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禮112上訴2487字第0168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曾盈順之刑事審理傳票一件,黏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上訴字第2487號曾盈順加重詐欺案件。
  二、傳票係傳喚應受送達人曾盈順應於民國113年4月9日上午
   10時,在本院第13法庭審理,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陳慈傳
  • 發布日期:113-02-21
  • 更新日期:113-02-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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