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362號林武雄之本院113年1月12日民事庭通知乙件

字型大小: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宙決112上362字第00606號
 
主旨:公示送達林武雄之本院113年1月12日民事庭通知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上字第362號林敏弘等與林啓揚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庭通知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5 日 
 
書  記  官  廖家莉
  • 發布日期:113-01-16
  • 更新日期:113-01-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