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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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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98號賴腰,賴越菁,賴業宏 (即YEH-HUNG LAI)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答辯(一)、答辯(二)狀、上訴理由(二)狀繕本各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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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112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雲決112上298字第09968號
 
主旨:公示送達賴腰、賴越菁、賴業宏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112年9月13日答辯㈠狀繕本乙件、112年9月13日答辯㈡狀繕本乙件、112年10月11日上訴理由㈡狀繕本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上字第298號賴德木等與吳玉萍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2年9月13日答辯㈠狀繕本乙件、112年9月13日答辯㈡狀繕本乙件、112年10月11日上訴理由㈡狀繕本乙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第28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視同上訴人賴腰、視同上訴人賴越菁、視同上訴人賴業宏 (即YEH-HUNG  LAI)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
 
書  記  官  金珍華
 
股       別:雲股
  • 發布日期:112-10-13
  • 更新日期:112-10-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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