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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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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易字第000385號黃盈勲之112年9月12日準備程序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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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長決112上易385字第07666號
主旨:公示送達黃盈勲之112年9月12日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2年度上易字第385號黃旭寬等與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撤銷贈與等事件,應送達之112年9月12日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36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黃盈勲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8   日
書  記  官  詹雅婷
 
  • 發布日期:112-08-08
  • 更新日期:112-08-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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