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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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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家上字第000115號鄧安德,鄧明玉,鄧明珠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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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家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民祥決112家上115字第 07435  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鄧安德、鄧明珠、鄧明玉之準備程序期

          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
   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
   、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上字第115號鄧安邦等與鄧安德等
    間分割遺產事件辦理。
  二、本件定於民國112年9月8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35法
    庭(法院地址:40246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
    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被
    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

書  記  官  陳緯宇

 

  • 發布日期:112-08-02
  • 更新日期:112-08-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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