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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家上字第000115號鄧安德,鄧明玉,鄧明珠之開庭通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家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民祥決112家上115字第 07435 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鄧安德、鄧明珠、鄧明玉之準備程序期
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
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
、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上字第115號鄧安邦等與鄧安德等
間分割遺產事件辦理。
二、本件定於民國112年9月8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35法
庭(法院地址:40246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
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被
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
書 記 官 陳緯宇
- 發布日期:112-08-02
- 更新日期:112-08-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