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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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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323號張五祿(張式燻之繼承人)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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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直決112上323字第07116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張五祿(張式燻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2年度上字第323號蕭素貞等與張陳素珍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下午4時20分,在本院第36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張五祿(張式燻之繼承人)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4  日

書  記  官  陳文明
 

  • 發布日期:112-07-26
  • 更新日期:112-07-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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