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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98號賴業宏(即YEH-HUNG LAI) 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使用通譯聲請書、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乙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雲決112上298字第06814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賴業宏 (即YEH-HUNG LAI)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使用通譯聲請書、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上字第298號賴德木等與吳玉萍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使用通譯聲請書、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第28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視同上訴人賴業宏 (即YEH-HUNG LAI)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金珍華
股 別:雲股
- 發布日期:112-07-17
- 更新日期:112-07-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