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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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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98號賴腰、賴越菁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使用通譯聲請書、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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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雲決112上298字第06813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賴腰、視同上訴人賴越菁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使用通譯聲請書、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各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上字第298號賴德木等與吳玉萍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使用通譯聲請書、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第28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視同上訴人賴腰、視同上訴人賴越菁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金珍華
 
股       別:雲股
  • 發布日期:112-07-17
  • 更新日期:112-07-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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