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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重上字第000176號羅黃彩連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表決111重上176字第05602號
主旨:公示送達羅黃彩連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1年度重上字第176號蔡滿慧等與黃進府等間拆屋還地等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10時整,在本院第32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羅黃彩連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2 日
書 記 官 林育萱
- 發布日期:112-06-13
- 更新日期:112-06-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