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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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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重上字第000176號羅黃彩連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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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表決111重上176字第05602號
 
主旨:公示送達羅黃彩連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1年度重上字第176號蔡滿慧等與黃進府等間拆屋還地等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10時整,在本院第32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羅黃彩連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2  日
 
書  記  官  林育萱
  • 發布日期:112-06-13
  • 更新日期:112-06-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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