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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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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000027號謝文柄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詳細版分割方案繕本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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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增決111上易27字第0485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兼視同上訴人謝文柄(Wen-Pin Hsieh)之112年7月19日下午3時50分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上訴人20211225詳細版分割方案繕本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上易字第27號蔡育孝與蔡翔琳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上訴人20211225詳細版之分割方案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9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第33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受送達人謝文柄(Wen-Pin Hsieh)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書  記  官  卓佳儀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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