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訴字第2647號楊學文之刑事判決正本乙件

字型大小: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乾111上訴2647字第466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楊學文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民國111年度上訴字第2647號楊學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7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二庭


書  記  官  施耀婷

  • 發布日期:112-05-22
  • 更新日期:112-05-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