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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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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000538號林新偉之刑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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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貳年柒月柒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惕112上訴538字第0657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林新偉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0條、第151條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上訴字第538號林新偉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
    管制條例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1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二庭

書  記  官  蕭怡綸

                                                 
 

  • 發布日期:112-07-11
  • 更新日期:112-07-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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