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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03號曹維容之112年6月26日下午2時準備程序開庭通知1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群決112上203字第04395號
主旨:公示送達曹維容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2年度上字第203號黃忠欽等與梁朝雄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35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曹維容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1 日
書 記 官 陳怡芳
- 發布日期:112-05-11
- 更新日期:112-05-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