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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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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重上字第000055號許書忠之撤回起訴狀影本、112年5月4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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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直決112重上55字第04320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許書忠之撤回起訴狀影本乙件及112年5月4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重上字第55號蘇献全等與賴坤誠間返還房屋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起訴狀影本及112年5月4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8   日
 
書  記  官  陳文明
  • 發布日期:112-05-10
  • 更新日期:112-05-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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