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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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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抗字第86號瓷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薩穆爾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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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長決112抗86字第02910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瓷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薩穆爾
          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抗字第86號創新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即
           久大資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等與瓷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等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
           瓷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薩穆爾得於上班日隨
           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8 日

書  記  官  詹雅婷

  • 發布日期:112-03-29
  • 更新日期:112-03-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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