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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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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7號謝文柄(Wen-Pin Hsieh)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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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112中分慧民增決111上易27字第02509號
主旨:公示送達謝文柄(Wen-Pin Hsieh)之112年5月17日下午4時整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11年度上易字第27號蔡育孝與蔡翔琳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
           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第33法庭(法院地址:臺
           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謝文柄(Wen-Pin Hsieh)應按
           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7 日

書  記  官  卓佳儀

  • 發布日期:112-03-20
  • 更新日期:112-03-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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