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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訴字第2052號鄧文宣(DANG VAN TUYEN)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中分高刑成111上訴2052字第1141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鄧文宣(DANG VAN TUYEN)之判決正本
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
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民國111年度上訴字第2052號林吉穗妨害自由案件
。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六庭
書 記 官 陳怡芳
股 別:成股
- 發布日期:111-12-01
- 更新日期:111-12-0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