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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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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更一字第35號VAN THI CHUNG(文氏鐘)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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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111中分高民怡決111上更一35字第11018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VAN THI CHUNG(文氏鐘)之被上訴
          人徐阿陣等111年11月17日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上更一字第35號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附
         設台中慈濟護理之家等與徐阿陣等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視同
         上訴人VAN THI CHUNG(文氏鐘)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8 日

書  記  官  王譽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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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起訴狀繕本pdf
  • 發布日期:111-11-21
  • 更新日期:111-11-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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