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字第357號馮悅先、馮伊蘭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字型大小: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111中分高民曠決111上357字第09583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馮悅先即陳韻如之繼承人、馮伊蘭即陳韻如之繼承人之
          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上字第357號陳允盛等與劉巧慧(即陳敏雄之繼承人)等間
           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32法庭(法院地址: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馮悅先即陳韻如之繼承人、
           馮伊蘭即陳韻如之繼承人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7 日

書  記  官  盧威在

  • 發布日期:111-10-12
  • 更新日期:111-10-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