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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重上字第162號白妲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壹年玖月廿壹日
發文字號:111中分高民德決109重上162字第08930號
主旨:公示送達白妲(即白萬財、白傅心枝之承受訴訟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09年度重上字第162號張燕雪與葉燉烟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在本院第11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
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受送達人白妲(即白萬財、白傅心枝之
承受訴訟人)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0 日
書 記 官 賴淵瀛
- 發布日期:111-09-21
- 更新日期:111-09-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