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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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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聲再字第84號邱怡霖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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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
發文字號:中分高刑惕111聲再84字第0835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邱怡霖之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民國111年度聲再字第84號邱怡霖聲請再審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1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二庭

書  記  官  蕭怡綸                                                      
股       別:惕  股
 

  • 發布日期:111-09-02
  • 更新日期:111-09-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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