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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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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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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務採購案派駐人員內部申訴管道

受理單位:

總務科(勞務承攬案之履約管理單位)

申訴方式:

口頭:告知總務科勞務採購案承辦人員。

書面:親送或郵寄至總務科。(402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電話:04-22600600#7240

傳真:04-22601109

電子郵件:tchgeneral@judicial.gov.tw

申訴流程:

1、先回覆申訴人已收到申訴意見。(不受理匿名申訴)

2、會同相關單位共同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及檢討。如申訴內容為承攬人違反勞務承攬契約,履約管理單位即依契約要求改善或罰款,並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3、申訴辦理結果,將於完成後1週內回覆申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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