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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151號鐘仁宏之判決正本一件
例稿名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09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中分高刑成109上易1151字第122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鐘仁宏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09年度上易字第1151號鐘仁宏詐欺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六庭
書記官:陳怡芳
股別:成
- 發布日期:110-01-13
- 更新日期:110-01-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