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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重附民字第379號朱建菱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禮111重附民379字第0242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朱建菱之本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重附民字第379號朱建菱等損害賠償案件。
二、旨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朱建菱得於上班時日到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 南路99號)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5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陳慈傳
股 別:禮股
- 發布日期:112-03-17
- 更新日期:112-03-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