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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65號黃愛欽之準備程序通知書及準備程序影本各1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3日
發文字號:111中分高民怡決111上易65字第07405號
主旨:公示送達黃愛欽(趙秋火之繼承人)之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65號111年9月8日
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及111年6月15日準備程序影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上易字第65號豐銘國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等與王明正間分割共有
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1年6月15日準備程序影本影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111年9月8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29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
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黃愛欽(趙秋火之繼承人)應按時到場。
四、本公示送達自公告於法院網站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 日
書 記 官 王譽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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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上易65號111年6月15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pdf
- 發布日期:111-08-05
- 更新日期:111-08-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