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院暨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之訴訟轄區(臺中、苗栗、南投、彰化、雲林地方法院)「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及申請書(如附檔),符合條件並有意願者,請於本(109)年5月20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請,以便遴選,逾期恕不受理。
本件承辦人:文書科施書記官光濟(聯絡電話:(04)22600600轉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