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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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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甄選駕駛4名(其中1名預估於113年1月16日出缺)、工友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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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甄選簡章

一、名額:駕駛正取4名(其中一名預估於113年1月16日出缺),備取2名;

工友正取1名、備取1名。

如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從缺。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四、報名日期:112年12月29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本院收發室

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駕駛甄選」

(以掛號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選簡章及報名履歷表等請至本院網站(http://tch.judicial.gov.tw/)下載。

六、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暨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現職之工友、駕駛。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四)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五)應徵駕駛者,需具備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七、工作項目:

(一)工友: 1、公文書傳遞、環境清潔維護等工作。

            2、其他指派、交辦之工作。

(二)駕駛:  1、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勤務及輪值。

2、車輛清潔保養維護、環境清潔等工作。

3、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八、薪資待遇:約新臺幣25,365元至34,375元(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檢附證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一)報名履歷表1份(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五)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六)應徵駕駛者,請併附職業大客車以上之駕駛執照影本1份。

十、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應徵駕駛者,另需安排路考),經徵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十一、聯絡人:本院總務科 龔小姐、聯絡電話:(04)22600600轉7362

檔案下載

  • 甄選履歷表doc
  • 機關移撥同意書doc
  • 甄選簡章-駕駛工友doc
  • 發布日期:112-10-06
  • 更新日期:112-10-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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