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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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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與您共同戰疫-落實防疫措施、建置異地辦公處所、啟用臨時防疫法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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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異地辦公處所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辦理刑事強制處分訊問被告時,除遵照司法院頒「各級法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處理強制處分事項訊問被告之防疫措施」暨「法院刑事遠距訊問擴大作業要點」等規定外,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公應變措施」、「防疫期間辦理強制處分戒護、移送及訊問被告因應措施」,並建置異地辦公處所、法庭應訊台隔離設備及防疫臨時法庭,減少接觸、避免群聚感染之風險。

       本院辦公地點位於臺中司法新廈內,為確實達到異地辦公之標準,特選定本院所轄福東街宿舍交誼室空間,架設網路及筆記型電腦等辦公設備,作為防疫時期異地辦公使用。此外,在法庭內為避免被告、證人或訴訟關係人有疑似染疫之情形,委請廠商製作應訊台透明隔離設備,有效杜絕飛沫噴濺,加強法庭活動防護。

      另如已染疫或疑似染疫之被告經解送到院訊問,本院已於有限之開放空間覓一遮蔽處所,建置防疫臨時法庭,除設置強化玻璃帷幕與被告區隔外,並架設防蟲網,以求維持開庭時之舒適環境,且為維持法庭之一致性,出入口依法院人員、檢、辯及被告各有不同,相關席位亦均依照現有室內法庭同等設置,並設有席位牌。

       訊問完畢,被告接受訊問之法庭及相關通道動線,均進行徹底清潔消毒,避免防疫漏洞。「防疫」是全體國民的責任與義務,協助防疫,你我有責,本院積極備置各項防疫設備、訂定相關防疫措施,並宣導同仁防疫觀念,以期共同努力戰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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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09-05-01
  • 更新日期:109-05-0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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