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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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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第1輪次」活動圓滿完成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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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國民法官新制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本院於110年9月16日進行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準備程序後,於今日(29)上午進行審理程序,本院模擬之原因事實係以臺中地院109年度參模重訴字第2號殺人案件為基礎,就被告有無客觀上殺人行為及主觀上殺人故意之證據、殺人動機犯意及是否有自首適用進行審理,辯護人主張依國民法官法第64條第1項但書聲請調查證據,合議庭認係就原審證據取捨及事實認定重為爭執,因不符法規定駁回聲請,嗣後審檢辯以極嚴謹的態度在充分攻擊防禦下,順利辯論終結,由法官從各種角度討論案件進行評議做出「上訴駁回」之判決。

       國民法官第二審程序採行改良式覆審,亦即在維持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二審覆審制的結構下(依刑訴法第364條規定準用第一審審判),針對適用國民法官法庭審判的第一審案件的上訴,兼採事後審查及限制續審的機制。上級審應在尊重國民法官審判前提下,發揮客觀審查救濟的功能,確保案件審理的妥當性,並確實掌握國民法官法規範意旨,從中取捨、運作以妥適審查一審判決。

       模擬法庭案件宣判後,下午由本院高金枝院長主持座談會,基隆地院李麗玲院長、臺中高分檢、轄區地院及地檢署法官、檢察官、本院庭長、法官、中彰投律師公會律師,與評論員嘉義地院胡文傑院長及陳運財教授參與座談,提出對國民法官制度具有參考價值之意見與看法,發表諸如證據能力爭執是否為證據裁定、訴訟程序違背法令無害錯誤觀點之適用、訊問被告之必要性、尊重當事人進行主義、強化科刑證據調查、簡化判決書等意見,冀望透過模擬法庭活動的演練,探討上訴審可能面臨的法律爭議、問題解析及發展動向,並能讓司法與社會大眾直接溝通,審檢辯更加熟稔相關程序規定之操作,藉由更深一層的熟悉與瞭解,可讓實務運作更加細緻,本次模擬法庭活動順利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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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20-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第1輪次」活動圓滿完成新聞稿11009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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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9-29
  • 更新日期:110-09-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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