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公發布日: | 108.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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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民事國內送達 |
摘 要: | 公示送達被上訴人賴深靜、簡湖洲、張驍、張伯源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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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零捌年陸月拾捌日
發文字號:108中分道民表決106重上更53字第 08168 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賴深靜、簡湖洲、張驍、張伯源之準
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 150 條、第 151 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受理106年度重上更呇r第53號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
業學校與賴東保(即賴裁之承受訴訟人)等間遷讓房屋、土
地等事件,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
二、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下午4時50分,在本院第
33法庭(法院地址: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
序,受送達人被上訴人賴深靜、簡湖洲、張驍、張伯源
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8 日
書記官:高麗玲
股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