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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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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298號賴腰,賴越菁,賴業宏 (即YEH-HUNG LAI)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113.1.17上訴理由(四)狀1件、113.2.2及2.15陳報狀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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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113中分慧民雲決112上298字第04350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賴腰、賴越菁、賴業宏 (即YEH-HUNG  LAI)之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及113年1月17日上訴理由㈣狀、113年2月2日陳報狀、113年2月15日陳報狀繕本各乙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上字第298號賴德木等與吳玉萍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1月17日上訴理由㈣狀、113年2月2日陳報狀、113年2月15日陳報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第28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行準備程序,應送達之準備程序通知書,黏貼於本院公告處,視同上訴人賴腰、視同上訴人賴越菁、視同上訴人賴業宏 (即YEH-HUNG  LAI)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   日
書  記  官  金珍華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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