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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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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001358號邱冠瑋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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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和112上訴1358字第0369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邱冠瑋之刑事審理傳票一件,黏貼於本院
      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
      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上訴字第1358號邱冠瑋等偽造貨幣等案件
      。
  二、傳票係傳喚於113年5月29日上午09時40分,在本院第24法
      庭審理,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一庭


書  記  官  涂村宇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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