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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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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更一字第000059號廖羽萱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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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參年肆月拾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和112上更一59字第0342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廖羽萱之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上更一字第59號廖羽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一庭


書  記  官  涂村宇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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