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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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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度上訴字第000205號王芳鈴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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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分慧刑蒼113上訴205字第0268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王芳鈴之刑事審理傳票一件,黏貼於本院
      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
      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3年度上訴字第205號王芳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案件。
  二、傳票係傳喚王芳鈴於113年5月8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1
      5法庭行審理程序,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9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江玉萍


 

  • 發布日期:113-03-20
  • 更新日期:113-03-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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